一、调解和好后能起诉离婚吗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婚姻关系中,即便调解和好,之后仍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能起诉离婚。
二、调解和好后能提起离婚诉讼吗
1、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也有例外,即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能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都是维持原有身份关系的案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有利于稳定和改善身份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因此规定六个月的期限是有必要的。但是人身关系毕竟不是财产关系,前者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而感情又是会发展变化的,因此,在六个月内如果出现新情况,或者原告有新理由,或者被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对上述规定,具体来说:
(1)调解和好后,离婚诉讼中原告的起诉权是受到限制的。通常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两次离婚诉讼的期间隔时间为六个月。
(2)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在六个月内发生新情况,原告有新的理由,则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以受理。在司法实践中,新情况一般是指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或者被告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影响原告合法权益等。
(3)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规定适用于前一次离婚诉讼的原告。如果是前一次离婚诉讼的被告作为本次诉讼的原告时,是不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的。
网友咨询:我在外面有人了想离婚,但他不离,我可以直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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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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