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姻案例 > 工伤赔偿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如果可以分割的话应该怎

工伤赔偿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如果可以分割的话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核心提示:所谓工伤,又称职业伤害,指职业危险因素给处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造成的伤害,相应的公司单位应给与劳动者一定的赔偿金。这工伤赔偿金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什么情况下工伤赔偿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帮为您解答您的疑惑。更多工伤赔偿金分割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案例分析

2001年王某与元某结婚,结婚后王某在煤矿工作,月工资4500余元。2009年,王某因在煤矿受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获得工伤赔偿金22万元,这笔22万元由王某妻子元某代为保管,部分用于了家庭生活开支。2012年8月,王某与元某因感情不和,元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提出将22万元工伤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王某则认为工伤赔偿金是其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那么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王某因工伤获得的22万元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王某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王某妻子要求将22万元列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要求与法律相悖,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情况下工伤赔偿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工伤赔偿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金      工伤赔偿金可以进行分割吗          怎样进行工伤赔偿金的分割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