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
已经离婚的夫妻,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产生施暴行为已不属于家暴范畴,只是由情感纠纷引发的暴力行为。而是否被认定为家暴,则直接关系到受害者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公权救济,以及在后续诉讼中能否争取到孩子的监护权,在财产分配上得到公平待遇。
家庭暴力通常被设定在法定的家庭成员内部,不包括那些在“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的前夫妻关系,以及处于恋爱和同居阶段的亲密关系,但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施暴者,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控制需要,倾向于把确定恋爱关系的伴侣,以及离婚后的前妻当做“自己的人”,受害者稍不顺从,就会遭受暴力,想要分手离开或提出分割财产要求,会激发其更强烈的愤怒,轻则拳脚相加,重则触犯刑律。
在离婚后,施暴方并不知悔改,仍然经常骚扰受害方,再次向受害方实施暴力行为。受害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施暴行为致使受害人构成轻伤及轻伤以上伤害后果的,施暴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对施暴人判处刑事处罚,由监狱收监执行接受改造!受害人同时还可以要求施暴人给予民事赔偿。达不到轻伤及其以上标准的施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拘留等。
家庭暴力的形式
1、身体暴力
最常见的暴力,包括所有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39%的女性称曾遭受过来自伴侣的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
2、精神暴力
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38%的女性称遭受过精神暴力。
3、性暴力
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问题。
4、经济控制
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方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怎样保存家暴证据?
拍照、受害人诊疗记录、录像、伤情鉴定、做好接处警记录。
网友咨询:遭受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
老公在家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想离婚,请问什么条件可以离婚
婚姻帮律师解答: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 一.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你的“我现在就是对对方不感性趣”,显然不是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因此,如果你仅仅以此理由要求离婚,如调解不成,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二.分居超过2年 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 其一,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 其二,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出适当的处理。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已经离婚的夫妻,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产生施暴行为已不属于家暴范畴,只是由情感纠纷引发的暴力行为。什么是家庭暴力及离婚后遭遇前任施暴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