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拒绝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依据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34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其中的例外情况,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主要是指下述两种情况:
1、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
2、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拒绝离婚的怎么办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离婚协议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方才有效,而且办理登记离婚,必须经得对方同意,否则无法办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个就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了。
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够离婚的条件,当然也能离婚。离婚的条件,即婚姻法上规定的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确已破裂一方不同意,也应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其一条件达到,就能判决离婚。
网友咨询:怎样才能达到离婚的条件
你好 ,我有一位朋友,她和丈夫结婚十几年了,有两个女儿,从结婚到现在生活一直不是很好,丈夫是很懒,男人应该作为家里的顶梁柱的,可他什么事都不管,整天喝酒,这还行,最可恶的是他们几乎天天吵架打架,以前,她也因为过不下去了而离过,因为她始终抱有她丈夫可以变好的幻想和一切为了孩子,还有她丈夫到她娘家闹事,折腾的没一个好地,所以这婚就没有离成。以后的生活她看在孩子的面上忍着让着,打也挨了骂也挨了,她还为了躲避这样的生活,在外面打了好几年的工(一个女人,有自己的家而不敢回,孩子也不能看,还落了一身的病,这是何等的残酷),只有过年才回一次家。而她今年没有去,本来以为现在人也年龄大了,不会再是以前那样的了,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一点都没有变好的趋势而是更坏了,打她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喝完回来就打她,婆媳关系也不好,整天骂她,现在更甚,耳朵里天天听着污秽都起茧子了,她现在说她受不了这种生活了,是在没法过了,想离婚,根据以前的情况她丈夫是不会同意离婚的,但是这次她死心塌地的了,我在这儿替她先咨询一下,想多了解一些情况,能更有力的保护自己。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搜集对方家暴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离婚,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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