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处外地的能否离婚
离婚方式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三种是判决离婚,也是可以到居住地满一年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当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据。
因此,如果你们通过双方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的,必须由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离婚,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并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但你们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或者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未满一年的,则只能回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
二、身处外地的如何离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应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书离婚程序有哪些?
和老公无法再继续下去了,因为两个人的性格不合,就连牙膏如何挤,都成为了我们争吵的问题,我们准备离婚,都商量好了,请问这个离婚怎么离,还有这个协议书怎么写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身处外地的能否离婚?身处外地的如何离婚?”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离婚程序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