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吗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二、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结果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会产生三种不同的结果:
1、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离婚诉讼。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需要发给调解书,但要将调解的笔录存档。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离婚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
人民法院应按照协议离婚的内容制作调解协议书,发给双方收执。
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
3、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继续进行。
这种情况既可能是原告坚持离婚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可能是当事人虽然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能达成协议。
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及其他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网友咨询:没有离婚证和离婚调解书怎么办理再婚
是这样的 3年前我离婚的 可能因为当时太乱 我记不清有没有离婚调解书了 我现在要再婚 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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