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调解的结果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会产生三种不同的结果:
1、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离婚诉讼。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需要发给调解书,但要将调解的笔¼存档。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离婚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
人民法院应按照协议离婚的内容制作调解协议书,发给双方收执。
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
3、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继续进行。
这种情况既可能是原告坚持离婚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可能是当事人虽然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δ能达成协议。
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及其他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法院离婚调解的方法
在调解时,一定要注意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情绪,使当事人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这样,调解才更容易达成。若当事人情绪激动时,注意运用以下几种方法调解当事人的情绪:
离婚调解
(1)冷却法
当一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时,设法冷却其怒火,比如,让双方当事人分开,走到公共场合,转移话题等。
(2)宣泄法
对于明显受到压抑的当事人,有极强倾诉欲望的当事人,不妨让其发表其意见,让其宣泄其内心的愤怒和不满。这一点,对于婚姻律师,把握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自己的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在发牢骚,或诉苦,即使言语内容与案件处理无关,甚至有些难听,也不要立即打断,让其宣泄一下,对于案件处理不一定是件坏事。对于确属弱者或无过错一方,要耐心倾听,要表示同情,要给予安ο。当事人宣泄后,心静会归于平静,对于调解成功会有积极作用。
(3)陪伴法
有些当事人自己陷入感情旋涡难以自恃,情绪激动,但其家人或亲朋可能看待事实清楚。因此,调解时,选择当事人所在单λ的人、居委的人、亲朋、父母陪伴,可以增加成功的机率。但是,对于明显不辩是非地站在自己家人角度的亲属,对于明显可能引起双方争吵或可能挑起冲突的亲属朋友,应尽量排除调解时在场,以防止ì盾扩大和冲突发生。
总之,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应极为重视调解方法,及时把握调解时机,学习调解技巧,影响委托人,影响对方当事人,影响承办法官;调解结案,是保护自己当事人的需要,是双赢的需要,同时,也是律师保护自己利益的需要。
网友咨询:如何补办离婚调解书?
26年前,我在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制作了《离婚调解书》。但在5年前,在等红灯时,夹在自行车后衣架上的包被偷,放在包里的《离婚调解书》也随之丢失,现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需要此证,请教专家律师,我应如何办理?谢谢!拜托!
婚姻帮律师解答:
结合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沟通补办。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案件调解的结果是什么?法院离婚调解的方法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一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时,设法冷却其怒火,比如,让双方当事人分开,走到公共场合,转移话题等。关于调解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