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未做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以是否补办结婚登记为标难,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结合区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具体如下: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3、1994年2月l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一方或双方仍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的效力
首先,事实婚姻只限于l994年2月1日前未经登记而、共同生活,并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可确认其婚姻效力,不必非要补办结婚登记。
其次,我国法律采用承认补办登记具有溯及力原则,即1994年2月1日后未经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如果当事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否则,视为同居关系。
三、怎么处理事实婚姻
知道了什么是事实婚姻和事实婚姻的效力,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怎么处理事实婚姻:
第一,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婚姻关系有效。即事实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夫妻身份,彼此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如互负抚养义务;双方所生的子女为婚生子女;互有配偶继承权等。
第二,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在处理上应与合法婚姻有所区别。首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只能判决予以离婚,而不能像合法婚姻。那样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还可以判决不准离婚。这种区别划清了合法和违法界限。
第三,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烟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注意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网友咨询:事实婚姻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但是就是双方家长一起办了酒席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现在有一个小孩儿,离婚的话要办哪些手续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自从94年新婚姻登记条例使用以来,只在刑法的重婚层面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如果只是一般的事实婚姻,不需要解除手续。如果对财产分配不能协商,可以起诉区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基本不审解除同居关系那个请求,只管分割财产。 有孩子的话,对孩子也可以让法院判给谁。 孩子只要是亲生的,那么无论谁抚养,另一方都要在必要时给与帮助。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第一优先。
小编结语: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对于事实婚姻的接受度越来越高,这就造就了事实婚姻越来越多,进而产生的争议也相应地增加,明白什么事实婚姻,怎么处理等等,对于今后的生活选择可以思考得更加清晰、透彻。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的帮助。毕竟事实婚姻不同于普通的婚姻关系,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会存在很多争议,有专业的律师的帮助,胜算会大一些。什么是事实婚姻及怎么处理事实婚姻就介绍到这里,更多事实婚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