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注意什么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避免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效力的约定。
(一)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赠与是单方法律行为,在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之前,可以随时撤销,换句话说,未完成的赠与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你提起离婚,对方以协议要求将所有财产都归他所有,要求你净身出户是得不到支持的。所以说你们约定了这种条款是属于无效约定。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我的房子是在婚前的时候自己购买的,只是没有进行婚前公证,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前财产呢
我的房子是在婚前的时候自己购买的,只是没有进行婚前公证,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前财产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心能回答您所提出的问题,您的问题解答如下首先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结婚登记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房屋,而且该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即使该房屋供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使用,该房屋还是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其次该房屋属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时间,如果该时间早于夫妻双方结婚登记的时间那么该房屋按照法律规定就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外该房屋不一定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做不做婚前财产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只是以后夫妻双方在房屋的权属上发生纠纷时,如果一方对该房屋主张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提出主张的一方,如果在结婚登记以前就对该房屋进行过相关的财产公证,那么该公证行为对其对提出的主张将更具有证明效力!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注意什么?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