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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婚姻登记如何撤销?

核心提示: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但是也有的婚姻登记因存在瑕疵还有可能被撤销登记,那么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婚姻登记又如何撤销呢?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更多结婚登记及撤销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9、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但是现实中却常常出现登记程序存在瑕疵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例用假身份证结婚领取结婚证的案例:

用假身份证结婚后如何离婚?

【案情】

2007年1月,四川省屏山县大乘镇王某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四川省雷波县的彝族姑娘高某(假名),几天后,在王某给了高某家人8000元彩礼后,两人即领取了结婚证。二个月后的一天,高某悄然离家,4年来再无任何消息。王某四处寻找,高某始终杳无音信。后经过查询得知,高某与王某登记结婚使用的身份证和户籍证均系伪造的,王某方才感觉受骗,到法院起诉离婚。

【评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高某是虚假身份证上的一个虚拟的人,叫这个名字的人并不真实存在,原告起诉就没有明确的被告,就不符合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法院不应受理。如后得知高某真实身份,原告王某由于没有与其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事实婚姻关系,也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必须由符合婚姻法结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携带法律规定的证件,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登记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来决定是否颁发结婚证书。200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较之前实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许多宽松之处,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除了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关于“无配偶”等内容的签字声明外,无须单位再开证明。这就要求婚姻登记部门进行最大程度上的确认,当事人持假的身份证件就能得到婚姻登记部门的认可,并颁发结婚证件的行为,婚姻登记部门存在重大过失,对此,婚姻登记部门应当负审核不实的责任。原告王某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请求法院撤销该结婚登记行政行为。

二、婚姻登记如何撤销

撤销婚姻登记分为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具体如下:

(一)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判决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调解方式结案。因为确定婚姻效力,只能依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而不能依当事人意愿而定。

二是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婚姻时,应对所涉及的子女和财产问题一并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既可采用调解方式,也可采用判决方式。对于撤销婚姻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网友咨询: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么?

我今年22周岁,与男友相识5年了,今年年初时,由于不是门当户对,男友的姨妈以强迫的方式,要求我与男友领取结婚证,否则就让我离开男友,我也恳求过男友姨妈说在缓缓,可是她仍然以不领证就离开男友逼迫我,我的父母在与她通话时,她也说过如果你们不同意就把女儿领走之类的言辞,由于当时我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背着父母偷偷的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现在由于各种原因,十分后悔,如果离婚的话,我再次结婚的话就属于二婚了,在农村里影响很大,所以不想正常离婚。我现在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么?但是我手里没有当时男友姨妈强迫我领证的证据!还有我们必须要去通过法庭么?如果他姨妈也承认是逼迫我的话可以作为证据么?有哪些情况可以撤销婚姻登记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在我国,可以申请撤销的婚姻只有一种:即因协迫结婚的。

婚姻法第11条规定: 因协迫结婚的,受胁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受协迫的一方撤消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一年内提出。

2、何为胁迫?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 婚姻法第11条所称的“胁迫 ”,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3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的婚姻应该不属于因协迫结婚的。所以,无法申请撤销。

4 、如果你与对方有感情基础,希望珍惜,不要受他人影响。如果你决意要与他分手,只有离婚一途。

5 、在我国,根据当事人对离婚的不同态度,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程序,

(1)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有适当处理的,到婚姻登记机关通过行政程序以协议的方式离婚。

(2)一方要求离婚、或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有争议的,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以庭内调节或判决的方式离婚。

小编结语:结婚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才可以结为合法夫妻,结婚登记也要符合登记的条件及要求。关于结婚登记的条件及婚姻登记如何撤销的问题就介绍到里,更多结婚登记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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