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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核心提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夫妻双方共同或各自参与的经济活动量大大增加,与第三人的财产关系趋于复杂化,债务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由此导致的纠纷频发,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更加重要。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越来越被当事人重视,婚姻帮为您推荐本文,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夫妻间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实践中经常有很多人认为所谓的债务就是指夫妻间的财产问题,但事实上这个债务包括很多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网友咨询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张女士与王先生因感情破裂打算协议离婚,年前他们向亲戚借了六万元用于给张女士的母亲治病,随后又向朋友借了两万元用于还王先生的赌债。现在,双方就共同债务产生分歧,到司法所咨询这两笔债务的性质如何,都是共同债务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可见,在法律上规定,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债务,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王先生的两万元借款用于还赌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王先生个人自行承担,张女士不承担偿还责任。

网友咨询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张先生和李女士于2006年结婚。婚后,妻子李女士沾染上赌博恶习,欠下许多赌债。为了还债,2010年春节期间,李女士瞒着张先生向他人借款10万余元。因为沉迷于赌博,李女士对家庭不管不问,导致夫妻之间争吵不断,夫妻感情日益冷漠。2011年10月,张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女士离婚。诉讼中,李女士提出自己欠款10万元系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与张先生共同分担。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本案中,李女士所欠下的赌债,夫妻两人在举债之前并未产生共同借债合意,并且被告李女士的赌博行为不仅没有为家庭生活带来任何利益,而且还给家庭生活及夫妻感情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应由李女士个人自行承担。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本身不受保护。如果能够认定借款是为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即使采用借条等形式出现,对此类借贷关系法律也不予支持。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事情本身比较复杂,而是在举证证明的时候,没有证据支撑你所说的事实。因此,往往会出现很多让人不能理解的判决。那么,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没有什么技巧呢?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往往有以下几个方法: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文章开头举得小案例,即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妻子的一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恶意串通的,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债务了。

网友咨询三:法院夫妻共同债务怎样认定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她个借款,该债务法院怎样认定,夫妻另一方怎样可不承担连带责任?

婚姻帮律师解答:

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但是有例外,比如:贷方再向借方借款的时候明确说明是个人债务,不涉及到夫妻另一方,借方表示同意的。再如:夫妻采用的是分别财产制,(也就是自己的采茶就是自己的,不成立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也就没有共同债务),这种情况要求借方明确知晓你们夫妻采用的是分别财产制。

三、哪些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是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在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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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在离婚案件中,采取两步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比较科学:第一步,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第二步,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笔债务只有经得起这两步检验,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更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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