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房产继承的核心问题是房产财产权要发生转移。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继承房产:
一、哪些人可以继承房产
房屋法定继承人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之内,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那些可作为死者遗留房产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1、配偶。配偶是以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条件的,只要男女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为夫妇,他们相互之间都有遗产的继承权。此外,1954年《婚姻法》颁布之前形成的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一夫多妻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群众公认的事实婚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也享有继承权。如果男女双方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或已经离婚的,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无权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他们对父母的遗产都有继承。其中,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被他人收养以后与生父母的权利关系即告消灭,养子女与生父母相互间不享有继承权。至于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则根据继父母和继子女相互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而定。继子女和继父母相互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当一方死亡时,可互为继承人。反之则不能成为继承人。继承人在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仅限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相互继承了遗产后,还有权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上述法定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继承房产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网友咨询一、关于房产继承法律问题
母亲去世后父亲单身时按揭买了套房子,合同和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按揭是儿子付的,儿子未结婚.现父亲准备再婚,请问: 1>父亲婚后,若父亲先去世,房产是否会转移给父亲再婚配偶?或者是转移给儿子? 2>这期间若儿子有结婚,房产若转移给儿子,房产证上是否是儿子夫妻双方的名字(即房产是否转移给到了儿子夫妻双方,而并不是儿子单独一方)?
婚姻帮律师解答:
既然房子是父亲单身时买的,同时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那就不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父亲的个人财产。
1、父亲再婚,先于再婚配偶去世,他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继承。同时在第一顺序里面不会在分先后顺序。如果父亲没有立遗嘱,或是双方没有约定,一般是三者平分。
2、父亲将房产转移给儿子的行为可以人为是赠与行为,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可以是儿子一个人,也可以是夫妻双方。这个没有硬性规定,夫妻双方自由协商即可。而根据我国婚姻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为了担心以后会出现离婚情况而导致财产分割不清的话,可以在赠与合同上只写儿子的名字,房产证上只写儿子的名字,那么这个财产就只属于儿子。
网友咨询二、房产继承要办理哪些手续?
父亲过逝有五年。一直没有办死亡证明,现在去办理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死亡证明要去哪理办,还需要哪些手续,房产继承税费是怎么收取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首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手续。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请到当地公证处咨询。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
网友咨询三、如何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手续?
我们家在上海宝山区有一套房子,房主是在爸爸名下,可是爸爸去年去世了,也没有留下遗嘱,家里有爷爷奶奶和几个兄弟,意思是说把房子过给妈妈、我、妹妹(未成年),爷爷奶奶已经办好了遗产放弃公正,接下来还要准备哪些手续,需要花费哪些费用?
婚姻帮律师解答:
1、这房子本来就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原本有一半的份额,你父亲去世后,该房屋发生法定继承,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你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有你父亲名下一半份额的n分之一。
2、如果你们想让妈妈和你以及妹妹,那么你爷奶办好了放弃公证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当地房管局过户了。具体费用因每个省规定的不一样,你得去房管局问清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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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由于房产涉及的金钱数额较大,继承房屋遗产时,经常会发生纠纷。即使没有纠纷,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时也容易出现问题。希望本文提供的房产继承人的范围及条件的相关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房屋继承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