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称,无效婚姻为违法婚姻,即夫妻双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合法夫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的视为无效婚姻:
1.一方或双方有重婚的,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塬则的无效婚姻;
2.近亲属结婚,法律所禁止的;
3.婚前患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没有治愈;
4.早婚,双方其中一人或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5.违反婚姻自主塬则的无效婚姻,即婚姻是有家人或亲人包办及买卖的。
6.未登记结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就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二、出现无效婚姻该如何解除婚姻?
如果经人民检察院或是婚姻登记所明察确实为无效婚姻,婚姻登记所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并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係,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三、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双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四、无效婚姻共同债务,债权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债权、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网友咨询:可撤销婚姻的两种情况,或者出现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况,领取结婚证后,强奸女方,请问构成强奸罪吗?
可撤销婚姻的两种情况,或者出现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况,领取结婚证后,强奸女方,请问构成强奸罪吗? 虽然是可撤销婚姻或无效婚姻,但最后都在婚姻办事处领取了结婚证,洞房强奸了女方,请问构成强奸罪吗? 还有女方能不能再令起一个案子,行政起诉婚姻办事处,由于工作人员失职,导致男方钻法律空子,以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为由强奸了女方。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这个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是强奸罪,从这个概念来看并不排除婚姻关系的存在.但是由此并不能得出结婚与强奸没有关系的结论.按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在这四种情形中,除了第二种外,其余三种即可由单方的原因导致,也可由双方的原因导致.假定女方完全具备结婚的要件且对男方具有无效情形一无所知,此种情况下男方领取结婚证不过是一个形式而已,如果他追求的目的就是发生性关系,那应当成立强奸.反之,如果女方也不具备结婚要件或者知晓男方不具备要件的情况下又如何认定呢?至于可撤销的婚姻本身就带有胁迫内容,如果违约女方意志应当构成强奸.总之在这个案例中如何认定真实的意思表示很关键,因此,不能简单的说构成强奸,同理也不能说不构成.是否成立要看双方的行为,具体的情节,意思的表示等因素后依法综合认定.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双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无效婚姻怎么解除及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配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无效婚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