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网友提问:我去年和老公办了协议离婚,我们的《离婚协议》里写了“无共同财产”,但离婚后我发现对方隐瞒了一套房产,还有两个我不知道的银行账户,请问我还能重新要求分割这些财产吗?
律师回答:实践中,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写明具体财产的分割方式,法院一般会将未写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因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分割对方所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若法院认定对方确实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小陈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2、发现对方隐匿财产该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化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被隐匿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A、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B、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夫妻财产共同处分权。
(2)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处理措施: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离婚时,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C、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网友咨询: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多年来,感情一直不合,且已分居两地达五六年,无法重新在一起生活,现双方都同意离婚,我们准备在最近去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后能要求变更离婚协议吗?夫妻一方隐匿财产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关于协议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