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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忽视的男性遭遇家暴

2016-01-13   第13期3 跟帖1174

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于2016年3月起施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虽然该法律对所有家庭成员不论男女都一视同仁,但在现实中,男性遭家暴的现象更易被忽视,人们关注更多的是遭遇家暴的女性。近日就有媒体曝出一则案例,浙江一名女白领频繁对丈夫实施家暴,并称丈夫从不反抗,自己打成习惯就顺其自然了。

男性遭家暴比例攀升

反家庭暴力法中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提到家庭暴力,人们的第一反应都会认为受害者是女性,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社区、街道办接到的家暴投诉中,确实有不少受害者是丈夫。

近几年,在青岛市两级法院审理的家事案件中,女方作为施暴者实施家暴并导致家庭破裂的案例也开始出现,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无独有偶,在广州,家庭暴力受害者中,男性比例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有公益机构曾在重庆做过一个200份的入户调查和300份的街头抽样调查,男女比例均等。结果发现,在接受调查的男性中,有80%的男性称受到过家庭暴力,连续多日不理不睬形同陌路这样的夫妻冷暴力是主流,其次就是较轻的被抓伤、揪头发之类的。当然,这个调查数据可能有些夸张,与川渝两地“耙耳朵”(对惧内的男性的戏谑称谓)盛行不无关系。严格来说,男性惧内,是丈夫对妻子的一种必要的妥协,是基于夫妻感情的特殊的“施虐-受虐”关系,不能笼统地与家庭暴力挂钩。

据媒体披露,全国有30%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现象,而在家庭暴力受害者中有近15%是男性。

面对家暴 男人通常选择隐忍

事实上,男性遭家暴的数据可能比女性更难统计。不论男女,在遭遇家暴之后都会因碍于面子、顾及家庭或天性软弱等等而选择忍气吞声,真正到有关部门投诉、求助以及向警方报案的,都是少数。但男性由于素来在两性关系中扮演强势角色,对于颜面的顾忌程度也超过女性,在遭遇家暴之后,通常会比女性更羞于启齿。

通常情况下,男性并不会真正认为来自妻子或女友的轻度肢体暴力是家庭暴力,一方面是由于“好男不与女斗”、“君子动口不动手”的“直男属性”,另一方面,由于男女之间体格差距明显,一般女性即使动手殴打男性,也不容易造成太大的伤害。而当这种暴力升格到一定程度,或者频繁发生,对男性造成明显的身心伤害时,受害者可能又会陷入另一种“大男子主义”的情绪,不愿将“家丑”外扬。

尽管随着女权运动的发展,妇女地位如今得到很大提升,“男女平等”成为普遍公认的观念,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今社会仍是男权占主导,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女性能顶半边天”,更像是一种愿景,而不是既成事实,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中,男性仍然当仁不让地负有更大的责任,并且相应地处于支配地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即使遭遇家暴的男性选择向社会求助,也不一定能获得预期的同情,更有可能是适得其反。

男性遭家暴更易被社会忽视

据报道,有人曾在英国进行了一项反暴力测试,在伦敦某公园内,一名青年男子惨遭女友暴打辱骂,围观路人很多,但无一上前对男子施以援手,人们大多面带微笑观看男子被殴全过程。此前,两人曾经“角色轮换”,由女子扮演被打的角色,但男子刚一动手即被路人喝止。

这个测试充分体现了男女双方在遭到来自异性的暴力攻击时的不同境遇,女性作为受害者时,似乎天然地会博得社会的同情,而受害者一旦换成男性,结果极有可能是遭到猎奇围观,甚至是嘲笑和逼视:“一个大男人,怎么就被女人欺负了呢?”

在男权占主导的社会,重视女性权益的保护,是文明和进步的体现,比如各国都普遍设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组织机构,但是却没有一个专门保护男性权益的机构,潜台词很明显——男性是女性的天然保护者,自身并不需要特殊保护,如果有朝一日男性也需要特殊关照了,那就真的意味着“乾坤倒转”了。

男性也遭家暴 是时代变了吗?

家庭也是一个微观的社会组织,有组织就有权力分配,传统中国家庭里的权力分配是男主外、女主内,夫妻之间是“夫为妻纲”。但即便是在传统社会中,也有“河东狮”的存在,就更不用说提倡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了。

如今男性遭家暴呈上升趋势,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女性(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思想意识上)越来越自立,在社会职业分工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家庭内部,妻子的职业成就、经济收入超过丈夫,也不再是什么稀罕事,那么,她们在家庭中变得更强势,也是自然而然。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男女性别比例失调越来越严重,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也有越来越普遍的趋势。而80、90后一代以独生子女居多,自小娇生惯养,自我中心主义比较严重,也使得夫妻之间不容易互相体谅,尤其是在感情基础相对薄弱的婚姻中。

其实女性施加给男性的家庭暴力,多数时候并非肢体暴力,而更侧重于精神方面。事业上不太成功的男性,偶尔遭到妻子的言语攻击,应该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一般人都会把这当成是妻子对于丈夫的鞭策,而不会认为是家庭暴力。此外,在相当多的中国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也得到了继承,一个主要体现就是女性掌管家庭财务支出。妻子对丈夫实行过度的经济控制,也可能构成家庭暴力。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中,就有人大常委会的委员提出建议,将独占、隐匿、损毁财产及实施其他经济控制的行为也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需要成立“男联”吗?

一种说法认为,相比女人遭遇家庭暴力,男人遭遇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更大。因为孩子总认为父亲是保护神,一旦父亲的这种形象坍塌,孩子更容易缺乏安全感,从而产生心理缺陷。这种说法虽有几分道理,却容易让人产生“遭遇家庭暴力的应该是女人”歧义。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家庭中的任何成员都不应受到暴力对待。在反家庭暴力法中,也并没有对男女做出特殊区分,任何家庭成员都一视同仁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些遭受家暴的男性呼吁成立与妇联对应的“男联”,以此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利。但这样的观念,如今看来还有一些“超前”,反对成立类似组织的人们觉得,男人是生活的强者,能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不过据妇联人士介绍,男性遭遇家庭暴力,同样可以向妇联寻求帮助和维权。而在男性遭遇家暴异常普遍的英国(2010年一项调查表明,英国超出40%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为男性),为男性家暴受害者提供援助的机构已经超过了20所。在瑞士,也有类似的“男性之家”。

其实无论是寻求法律支持还是妇联的帮助,任何人遭到家庭暴力,都是有地方可以“申冤”的。而男性遭遇家暴的特殊性在于,在一个男性仍然普遍强势的社会中,人们尚未适应男女关系的这种微妙变化。

新闻立场

男性遭遇家暴同样应该受到保护吗?

  • 应该
  • 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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